陳昭姿 質詢 邱泰源:主管職務代理、個人助理服務、長照制度銜接、服務排班彈性
2025/6/2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 (一)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 委員許宇甄等18人、委員邱鎮軍等19人、委員林月琴等17人、委員陳菁徽等18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范雲等17人、委員邱若華等17人【提案第11006882號】、委員魯明哲等19人、委員傅崐萁等24人、委員洪孟楷等17人、委員邱若華等17人【提案第11010755號】分別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1案。 三、審查 (一)委員范雲等17人、委員何欣純等17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廖偉翔等19人、委員陳菁徽等16人、委員羅美玲等16人、委員劉建國等17人分別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 (二)委員郭昱晴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陳冠廷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八)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九)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馬文君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廖偉翔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二)委員林楚茵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俊宇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案至第三案採綜合詢答;本日僅處理第一案及第二案。】 【6月23日、25日及26日三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衛福部多個主管職務代理逾半年何時補實,並要求改善個人助理服務與長照服務互相排除、排班缺乏彈性及人力不足等問題。委員建議將個人助理服務入法;部長表示代理人員表現良好、業務運作無礙,並稱相關制度將持續檢討改善。
- 要求衛福部儘速補實代理中的主管職務。
- 要求檢討個人助理服務與長照服務的制度銜接,避免服務互相排除,並改善服務彈性、人力及自付額問題。
- 建議本次修法將個人助理服務入法,建立以障礙者需求與自主選擇為核心的支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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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部長多久才能聘滿代理職務?/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衛福部業務由各層級督導,代理主管都很優秀。
- 修法是否區分照顧服務與個人助理服務,保障障礙者選擇支持者及服務方式?/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目前沒有使用長照服務就不能使用個人助理服務的規定;相關結合與制度仍可改善。
- 是否考慮讓個人助理服務脫離長照邏輯,建立以障礙者需求為主的獨立支持制度?/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部長表示會努力改進,並研議個人助理服務是否需要更具體呈現。
- 是否將個人助理服務入法?/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部長表示,對身心障礙者的服務不只基於慈善觀點,也建立在人權模式上。
- 委員要求部長繼續努力推動代孕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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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陳昭姿委員質詢,2025-06-2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75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757;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63 期(第 2 冊),第 1–11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