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 質詢 吳堂安:新住民發展署、陸配權益、機關權責、組織法修正
2025/6/19,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一)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張智倫等17人、(四)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五)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一)台灣民眾黨黨團、(二)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三)國民黨黨團、(四)委員張智倫等17人、(五)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六)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案。)
委員質疑新住民發展署與陸委會權責重疊,且既有跨部會分工已涵蓋多項服務;次長表示陸配及港澳配偶仍依兩岸條例辦理,也承認可能有法律位階與適用問題。委員主張修正草案第二條第三款及第八款的文字,並質疑新設機關的必要性。
- 主張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第二條第三款回歸考試權平等原則,避免侵害考試院權限。
- 主張將第二條第八款的「廣播電視」改為「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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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港澳及陸配的服務作業由誰負責?/內政部 次長 吳堂安:港澳及陸配規定仍依兩岸條例辦理。
- 基本法是否可能使三級機關架空陸委會?/內政部 次長 吳堂安:可能涉及特別法與一般法或基本法的法律位階牴觸。
- 新住民各項權益政策是否已分由各部會執行?/內政部 次長 吳堂安:是,這些事項本來就是目前各部會分工。
- 成立發展署後,在野黨所提十一項業務是否仍由各部會執行?/內政部 次長 吳堂安:是,目前已召開7次會議討論這些業務與部會分工。
- 發展署業務由各部會執行,是否不合理?/內政部 次長 吳堂安:新的發展署也不可能涵蓋其他部會的業務。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吳思瑤委員質詢,2025-06-19,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71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718;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61 期(第 1 冊),第 57–11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