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 質詢:社宅資格、高齡續租、基本居住水準、住宅安全評估
2025/6/19,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住宅法」修正草案等38案,詳見議事日程。【第(三十八)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進行住宅法提案說明並處理(僅大體討論)。】【6月18日及19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說明住宅法修正提案,主張放寬社宅育兒家庭資格、保障高齡承租者續租並依收入計租,也要明定基本居住水準及納入外牆與社區防災評估。委員表示,將透過修法改善居住公平與安全。
- 修正住宅法,放寬社會住宅保留戶資格,育有未成年子女即可,不限人數。
- 增訂高齡承租者延長社會住宅租期的彈性,並以承租者實際收入作為租金計價標準。
- 明定基本居住水準指標,要求每四年檢視修正;地方主管機關依標準清查家戶並訂定輔導計畫,中央提供經費支持。
- 修正住宅安全評估規定,納入外牆安全與社區防災項目。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羅智強委員質詢,2025-06-19,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68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