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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 質詢 張榮興、呂建德:政治言論移送、電子煙販售、檢察官搜索

2025/6/18,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部長、教育部部長、法務部矯正署署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勞動部、法務部廉政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青少年刑案嫌疑人於2024年創歷年新高,達4.7萬餘人次,現行少年輔導、矯正效能,包括校園霸凌處理機制、高關懷學生、安置輔導、保護管束、感化教育、職能訓練、更生系統、中介轉銜機制、追蹤輔導、逆境社工等,及《少年事件處理法》『行政輔導先行』施行迄今近兩年,相關制度之檢討與策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6月16日及18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警方將詢問罷免及網路留言案件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要求執法保持中立;也指出封鎖網站資訊可能引導民眾購買電子煙,詢問如何取締及阻斷來源。警政署長表示依個案及證據判斷,法務部長稱電子煙源頭管理由行政機關負責,並提及查緝與修法作為。

  • 要求警政署執法本於行政中立、政黨中立,釐清兩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案件的執法標準。
  • 要求相關機關協調處理販售電子煙網站,並加強電子煙源頭攔截與查緝。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委員詢問警方對相關案件的執法標準。/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警察會依個案判斷。
  2. 委員詢問兩案執法有沒有過當或不當。/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署長表示要依證據狀況判斷。
  3. 委員再次詢問執法有沒有不當或過當。/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署長表示無法判斷是否過當。
  4. 委員詢問在網路上問「陳菊走了嗎」是否不當。/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署長表示會了解是否有人告發、是否為假訊息或有散播情形。
  5. 委員要求警察本於行政中立、政黨中立,避免再有類似案例。
  6. 委員詢問購買電子煙網站能否取締或禁止。/衛生福利部 次長 呂建德:次長表示網頁下架可能要與數發部協調。
  7. 委員詢問法務部能為電子煙源頭管理及防堵做什麼。/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部長表示法務部負責查緝,並說明相關機關已研議防制及進行查緝。
  8. 委員詢問罷免名冊是否可能有中山區黨員。/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部長表示案件由北檢偵辦中,無法表示意見。
  9. 委員質疑搜索取走不相關資料,並詢問檢察官濫權能否被容忍。/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部長表示搜索依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有疑義可在法庭主張或循法律程序處理。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王鴻薇委員質詢,2025-06-18,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62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623;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61 期(第 1 冊),第 355–432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王鴻薇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