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秀寳 質詢:職業運動環境、運動彩券修法、運動部業務移交
2025/6/17,第11屆第3會期第16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案:「總統咨,為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現有缺額7名,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蔡秋明、蘇素娥、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蔡秋明為院長、蘇素娥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之院會決定,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2條規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等13案。二、6月13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三、6月17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表示,為保障運動從業人員並健全職業運動環境,提案修正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條、第21條及第21條之1。委員也指出,運動部成立後,運動彩券相關業務應由教育部移交運動部。
- 修正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條、第21條及第21條之1
- 運動部成立後,將運動彩券相關業務由教育部移交運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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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陳秀寳委員質詢,2025-06-17,第11屆第3會期第16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54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545;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58 期(第 1 冊),第 85–39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