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澤 質詢 陳彥伯:路口事故、行人庇護島、無照駕駛、駕駛講習
2025/6/1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一、委員徐巧芯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邱鎮軍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吳沛憶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牛煦庭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顏寬恒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林思銘等18人、八、委員林月琴等23人、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十、委員陳俊宇等18人、十一、委員羅智強等16人、十二、委員陳菁徽等18人、十三、委員黃健豪等19人、十四、委員李坤城等24人、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7人、十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十七、委員張宏陸等18人、十八、委員游顥等18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九、委員蔡其昌等20人、二十、委員林俊憲等2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一、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二、委員顏寬恒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三、委員林德福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四、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五、委員林德福等16人、二十六、委員邱若華等18人、二十七、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八、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九、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一、委員牛煦庭等18人、三十二、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三、台灣民眾黨黨團(11-1-13)、三十四、台灣民眾黨黨團(11-1-21)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五、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七、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八、委員林俊憲等20人、三十九、委員廖先翔等19人、四十、台灣民眾黨黨團、四十一、委員王世堅等17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四十二、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
委員指出路口事故死傷嚴重,要求建立庇護島設計指引,並加強路口改造後的引導、宣導及執法。委員也詢問無照駕駛管理,建議追蹤吊扣、吊銷駕照者並要求重新考照,成年無照駕駛者也應參加講習;交通部表示將研擬指引、配合地方改善,並持續處理無照駕駛問題。
- 要求建立行人庇護島等交通改善設計範本或指引。
- 要求加強路口改造後的識別、引導、照明及臨時指揮措施。
- 要求建立吊扣、吊銷駕照者的追蹤及重新考照機制。
- 建議成年無照駕駛者也參加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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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安全庇護島設置後仍發生重大事故與自撞,原因為何?/交通部 次長 陳彥伯:除工程設置需檢討外,也要考量用路人的使用情形。
- 應參考良好設計建立改善範本,納入庇護島高度、反光及防撞設計。/交通部 次長 陳彥伯:相關規範已有反光導標、危險標記等要求,會提供相關指引。
- 應加強駕駛教育宣導,改善違規轉向、壓線及未減速等不良習慣。/交通部 次長 陳彥伯:會加強宣導駕駛人行經路口時依行車導引線行駛。
- 應加強庇護島臨時識別與指揮人力訓練,並在改善路口設置引導措施、於事故熱區加派人力宣導勸導。/交通部 次長 陳彥伯:會配套人力指揮、三角錐放置及照明。
- 應由中央與地方合作,從工程、教育宣導及執法管理等面向提升交通安全。/交通部 次長 陳彥伯:會結合地方及各縣市政府共同努力。
- 無照駕駛目前有哪些具體規範?/交通部 次長 陳彥伯:將比照酒駕處罰無照駕駛汽車、機車,並處理罰鍰累犯上限。
- 是否建立吊扣、吊銷駕照者的追蹤與重新考照提醒機制,並要求成年無照駕駛者參加講習?/交通部 次長 陳彥伯:成年人也有相關講習;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要一起參加。
- 無照駕駛相關規範必須更具體地提升。/交通部 次長 陳彥伯:會努力。
官員答應的事
- 交通部 次長 陳彥伯:提供相關指引給用路人及工程機關
- 交通部 次長 陳彥伯:製作交通安全設施指引與規範
- 交通部 次長 陳彥伯:加強宣導駕駛人行經路口的行駛方式
- 交通部 次長 陳彥伯:配套人力指揮、三角錐放置及照明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李昆澤委員質詢,2025-06-1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42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427;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58 期(第 2 冊),第 327–40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