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姿 質詢 衛生福利部:快篩效期、健保資料管理、退出權、資料監督、合作備忘錄
2025/6/9,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案。 二、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案。 【詢答及審查】 【第二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6月9日及11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快篩過期後仍可使用的說法,要求主管機關釐清;並就健保資料管理草案詢問處罰、退出權、查詢監控與監督機制。委員要求提供健保署與企業的合作備忘錄,並主張法制完備前不應先行推動資料運用;官員表示目前未對外提供健保資料,備忘錄可公開查閱。
- 要求主管機關釐清並補充說明快篩過期後是否仍可使用,以及副署長相關發言是否符合醫藥安全與法規。
- 要求規劃更便利的線上退出申請方式,並細分可退出的資料類別;思考是否主動通知民眾及提供行使退出權的期間。
- 要求健保資料查詢監控、異常預警及監督機制具備透明性與獨立性。
- 要求提供健保署與企業簽訂的合作備忘錄供查閱。
- 要求在健保資料管理法制及監督機制完備前,不要先行推動相關資料運用。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昭姿委員質詢,2025-06-09,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33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330;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59 期(第 2 冊),第 1–18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