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瑞雄 質詢:職場霸凌、申訴保密、調查獨立
2025/6/5,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委員徐欣瑩等27人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蔡其昌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林月琴等31人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李昆澤等29人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併案審查 (一)委員李彥秀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翁曉玲等22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6月2日、4日及5日三天一次會】)
委員關切主管涉霸凌時,機關內部申訴、調查及認定能否客觀獨立,也擔心申訴者遭報復。官員說明草案納入外部專家及公務人員協會代表,並有其他申訴管道;委員要求落實保密並定期查核。
- 加強申訴程序的匿名性與保密性,避免主管與委員會成員間的關係影響調查及認定。
- 每年定期主動查核各機關防護委員會的運作。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莊瑞雄委員質詢,2025-06-05,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28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288;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57 期(第 1 冊),第 351–50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