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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惠員 質詢 行政院主計總處:一般性補助款、地方追加預算、國防預算

2025/6/4,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文各縣市政府,將中央編列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自114年度5至12月份分配及撥付數全數改為未分配數,已嚴重違反立法院通案刪減、促進政府資源有效配置之決議精神。中央政府預算編列浮濫,原編列三兆一千億元,立法院通案刪減後仍有二兆九千億餘元之數,為中華民國史上最高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本院本於職責審議預算,以督促中央政府增進財務效能、減少不當經濟支出甚至浪費之目的,中央政府不思檢討如何有效節用分配資源,卻意圖慷地方政府之慨,緊縮一般性補助款補助事項,將直轄市、準用直轄市規定之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改為未分配數,此舉不僅違反原預算刪減提案之意旨,更將嚴重影響地方財政及運作,對地方長期建設造成劇烈衝擊。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刪減之決議意旨,由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調整,並立即將一般性補助款足額撥付予地方政府。」請公決案。【本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二、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主計長淑姿、財政部莊部長翠雲、內政部劉部長世芳及法務部就「近十年中央政府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制度法等地方政府之補助情形及對均衡地方經濟發展之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一般性補助款遭刪減的法律依據,以及台南市追加預算的可行性與時程。主計長稱行政院已同意考量以追加預算協助地方,項目較多約需三個月,並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69條補助、刪減並未違法。

  • 委員詢問行政院應如何及何時彙整地方政府需求、提出追加預算。
  • 委員要求主計長說明刪減一般性補助款的合法性及法律依據。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賴惠員委員質詢,2025-06-04,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21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219;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56 期(第 1 冊),第 299–37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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