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 質詢:保單強制執行、保險介入權、最低生活費

2025/6/3,第11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委員羅廷瑋、廖偉翔、黃健豪、楊瓊瓔、徐巧芯、張啓楷等29人,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改善空氣品質,守護國人健康,台中發電廠應逐年提出並落實減煤計畫,並在2028年完成無煤中火之國家減碳目標」。是否有當?請公決案等15案。二、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三、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指出,法院執行保單可能使民眾失去為自己或子女投保的保障,並表示保單執行多來自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委員說明修法要排除健康險、傷害險等保單的強制執行,保障介入權及至少六個月最低生活費所需額度。

  • 將健康險、傷害險等攸關醫療權益的保單排除於強制執行之外,並保障受益人及被保險人的保險介入權
  • 保障人民至少六個月最低生活費所需的保險額度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黃珊珊委員質詢,2025-06-03,第11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12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127;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53 期(第 1 冊),第 18–260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黃珊珊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