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亭妃 質詢:個資保護、執法機制
2025/5/28,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18人、(三)委員羅廷瑋等18人、(四)委員李坤城等16人、(五)委員吳秉叡等18人、(六)委員陳亭妃等16人、(七)委員蔡易餘等17人、(八)委員何欣純等22人及(九)委員吳思瑤等17人分別擬具「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 【第(八)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第(九)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星期三下午及星期四全天為一次會))
委員詢問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成立後,如何督促公務及非公務機關落實個資保護,並要求訂定明確SOP、精準執法。主任回應,修法草案規劃政策推進會議,並透過第18條及第20條之一訂定安全維護基準與相關辦法,另可調查、糾正及裁罰。
- 要求就公務及非公務機關個資保護訂定明確SOP,並使執法更精準。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亭妃委員質詢,2025-05-28,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04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048;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54 期(第 2 冊),第 245–34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