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 質詢 法務部:詐欺減刑、被害人損害、犯罪所得
2025/5/26,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次長、內政部次長、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內政部警政署就「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三週年後,其制度成效、實務偵查、審判困境與未來修法展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司法院預算凍結項目共10案。)
委員質疑刑事大法庭裁定認定犯罪所得僅限行為人實際取得的個人所得,可能讓未填補被害人損失者仍獲減刑,並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補足法律漏洞。司法院副秘書長表示尊重裁定;法務部次長不認同其見解,表示將儘速研議修法。
- 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研議修法,補足詐欺犯罪減刑規定的漏洞,明確界定犯罪所得及減刑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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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羅智強委員質詢,2025-05-26,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192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1929;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53 期(第 2 冊),第 121–18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