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 質詢:交通事故訴訟、簡易訴訟程序、程序選擇權
2025/5/26,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次長、內政部次長、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內政部警政署就「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三週年後,其制度成效、實務偵查、審判困境與未來修法展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司法院預算凍結項目共10案。)
委員以三峽車禍為例,質疑交通事故民事案件採簡易程序,可能影響損害調查與當事人權利,並要求降低改採通常程序的門檻、保障當事人程序選擇權。司法院官員表示,簡易程序是為加速被害人獲償,案情複雜或符合金額門檻時可改採通常程序。
- 要求降低交通事故民事案件改採通常程序的門檻。
- 要求保障當事人對訴訟程序選擇的決定權。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淑芬委員質詢,2025-05-26,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191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1919;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53 期(第 2 冊),第 121–18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