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 質詢:剴剴案安置責任、跨區訪視、外聘督導制度
2025/5/2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性騷擾防治及外聘督導制度精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剴剴案跨區安置時新北市、臺北市及兒福聯盟的通報、交接和訪視責任,並指出特殊需求安置兒童應有適當管理;官員表示三方都有責任,需加強資訊分享。委員並要求明確訂定外聘督導制度、釐清各方職責及研議三方契約,官員表示將與相關單位討論研議。
- 要求釐清剴剴案中新北市、臺北市及兒福聯盟的通報、交接與訪視責任,並改善特殊需求安置兒童的分級管理。
- 要求明確訂定外聘督導制度及管理辦法,釐清督導者、機構與社工的職責,並研議簽訂三方契約。
- 請相關單位儘速研議外聘督導制度精進作為。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月琴委員質詢,2025-05-2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166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1668;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52 期(第 1 冊),第 43–13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