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秀芳 質詢:死刑公投、公投效力、公投經費
2025/5/16,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委員許宇甄、羅智強、葛如鈞等52人擬具公投提案主文為:「賴清德總統定位對岸為境外敵對勢力,人民擔心兩岸進入準戰爭狀態。你是否同意政府應避免戰爭,不讓台灣變成實施軍事戒嚴、青年喪命且家園被毀的烏克蘭?」請公決案等16案。二、5月16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三、5月20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認為,相關公投提案與死刑議題不符,且即使通過也無法發生效力,並質疑以公投重新決定死刑案件是否須合議庭一致決,已抵觸憲法法庭判決。委員指出辦理公投至少需約9.2億元、每增加一案再增加約1.5億元,認為將浪費公帑;逐字稿未載官員回應。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黃秀芳委員質詢,2025-05-16,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149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1499;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48 期(第 1 冊),第 64–10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