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培瑜 質詢 數位發展部:AI訓練語料、著作權授權、內容付費、跨部會協調

2025/5/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案。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科技平台公平發展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范雲等21人擬具「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

委員關注 AI 訓練語料的著作權與授權,主張高品質內容應正式授權、付費使用,並由數位發展部與文化部協助媒合及降低協商成本。委員要求三個月內召開跨部會及產業會議、六個月內提出規劃報告;數位發展部次長表示會朝此方向努力。

  • 請數位發展部邀集專家學者、受影響產業代表、智慧財產局、國科會及文化部等單位,三個月內召開會議。
  • 請於六個月內提出相關規劃報告。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培瑜委員質詢,2025-05-0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90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907;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45 期(第 1 冊),第 61–148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陳培瑜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