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亭妃 質詢 郭智輝:光電開發、居民溝通、工作許可
2025/5/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本院委員魯明哲等 19 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謝衣鳯等 17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月30日及5月1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反映台南麻豆大地莊園周邊的室內養殖設施屋頂設置光電板,居民事前不知情,要求業者事前溝通並由能源署把關,未獲居民同意前不得核發工作許可。能源署長表示將檢討溝通不足的問題,不會在居民反對時強行推動,並將公告適合開發的地區。
- 要求光電業者在開發前與居民充分溝通。
- 要求經濟部與能源署把關,居民未同意前不得核發工作許可。
- 要求規劃並公告適合光電開發的地區,避免業者向居民居住範圍集中開發。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委員詢問光電案如何與地方溝通及處理工作許可證問題。/經濟部 部長 郭智輝:部長表示會加強溝通,居民同意後再考慮放行,也可討論修正法規或辦法。
- 委員要求業者事前告知並與居民溝通,且由主管機關把關。/經濟部 部長 郭智輝:部長表示會要求業者事前溝通,並檢討改善。
- 委員詢問為何不規劃遠離居民的貧瘠地等地區供光電開發。/經濟部 部長 郭智輝:部長表示將公告適合開發的地方,並以國人福祉為優先。
- 委員要求把關這個案子。/經濟部 部長 郭智輝:部長表示會以國人福祉為優先,不以業者福祉為優先。
- 委員要求民眾尚未同意前不得核發工作許可證。
官員答應的事
- 經濟部 部長 郭智輝:加強與居民溝通,居民同意後再考慮放行
- 經濟部 部長 郭智輝:要求光電業者事前與居民溝通
- 經濟部 部長 郭智輝:公告適合光電業者開發的地方(期限:將來)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陳亭妃委員質詢,2025-05-0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84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846;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45 期(第 1 冊),第 243–29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