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 質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單豁免執行、最低工資基準、保險契約拆單
2025/4/3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保險法」15案: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王世堅等18人、委員徐富癸等16人、委員蔡其昌等19人、委員蔡易餘等18人、委員林思銘等18人分別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後3案如經院會復議,本次會議不予審查】 二、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1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陳超明等16人、委員羅智強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23人、委員賴瑞隆等17人、委員王美惠等17人分別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等6案。 【4月30日及5月1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認為以各地最低生活費計算保險解約金豁免執行額度過低,要求金管會考慮採最低工資作為統一基準並提出更妥適版本,也詢問是否納入限制保單件數以防拆單。金管會主委表示對統一標準與額度持開放態度,並認為故意拆單可能性不高。
- 要求金管會考慮支持以當年度政府公告最低工資三個月金額為基準的版本,並提出更妥適的修法版本。
- 要求金管會將司法院提出的保險契約件數限制納入考量,以防債務人拆單規避執行。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思銘委員質詢,2025-04-3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81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813;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43 期(第 1 冊),第 249–31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