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志偉 質詢 農業部:機場檢疫、流浪犬管理、動物收容

2025/4/3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本院委員游顥等23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二十三、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六、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4月30日及5月1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桃園機場行李檢疫由委外人力執行,且小港、松山等機場作法不同,要求檢討並提供查獲與裁罰資料。委員並詢問日韓流浪犬管理及台灣收容計畫;官員表示飼主責任是關鍵,台灣正推動法制建構與收容設施計畫。

  • 要求農業部檢討桃園、小港、松山等機場的邊境檢疫安排,並於會後提供查獲件數及裁罰金額等資料。
  • 要求農業部參考日本、韓國的流浪犬管理作法,改善飼主責任、法制及執行。
  • 要求農業部檢討並推動流浪犬收容設施及動物保護計畫。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邱志偉委員質詢,2025-04-3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79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797;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45 期(第 1 冊),第 173–242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邱志偉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