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 質詢:動物保護、經濟動物管理、動物實驗、棄養罰則
2025/4/3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本院委員游顥等23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二十三、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六、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4月30日及5月1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提出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主張改善動保檢查執法、提升保護意識、加重棄養責任及強化動物利用管理。委員並說明禁止非醫療目的對經濟動物灌水、灌食或捆綁,以及限制未經監督或專業訓練者進行動物實驗;逐字稿未載官員回應。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洪孟楷委員質詢,2025-04-3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74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