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瑞雄 質詢 海洋委員會:交保裁定通知、科技監控、限制出境出海、註銷護照
2025/4/24,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羅智強等25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及第四百五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
委員詢問交保裁定未通知檢察官、科技監控解除程序是否有制度漏洞,也比較限制出境與出海的現場處理方式。司法院表示可研議全面通知檢察官,並認為註銷護照納入羈押替代處分可行;委員要求司法院與檢方研議聯繫機制。
- 要求司法院與檢方研議建立聯繫機制,避免檢察官未獲裁定通知而無法及時救濟。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莊瑞雄委員質詢,2025-04-24,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62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622;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43 期(第 1 冊),第 1–6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