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秀 質詢 李慶華:重購退稅、居住事實認定、醫事人員加薪、租稅優惠

2025/4/2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貨物稅條例」34案: (一) 本院委員葉元之等21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刪除部分條文草案」案。 (二) 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刪除第八條條文草案」案。 (三)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6人、委員顏寬恒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賴士葆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22人、委員徐欣瑩等27人、委員翁曉玲等17人、委員羅明才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廖偉翔等17人、委員許宇甄等21人、委員黃建賓等16人、委員林思銘等21人、委員萬美玲等16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15案。 (六)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4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五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委員林思銘等19人、委員涂權吉等17人、委員陳玉珍等19人、委員馬文君等18人、委員王世堅等19人、委員張智倫等25人、委員魯明哲等16人、委員王鴻薇等19人、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邱鎮軍等24人、委員萬美玲等18人、委員廖偉翔等17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3案。 (八) 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人民請願案有關「貨物稅條例」7案。)

委員以預售屋重購退稅個案,要求國稅局納入水電費以外的佐證,核實認定居住事實。另要求跨部會研議醫療院所為醫事人員加薪的租稅優惠;財政部表示願意參與討論。

  • 要求國稅局以更多佐證資料、從寬核實認定重購退稅案件的居住事實。
  • 要求跨部會研議醫療院所及診所為醫事人員加薪的租稅優惠方案。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委員要求對居住事實從寬認定,並放寬個案認定權限。/財政部 次長 李慶華:會依實際能證明的事實認定居住情形,不只看水電費。
  2. 委員要求跨部會討論醫療院所鼓勵醫事人員加薪的租稅優惠。/財政部 次長 李慶華:財政部表示如需跨部會協商,樂於參與討論;並會再想想。

官員答應的事

  • 財政部 次長 李慶華:請國稅局依實際狀況核實從寬認定居住事實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李彥秀委員質詢,2025-04-2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50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503;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40 期(第 1 冊),第 333–444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李彥秀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