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義川 質詢 鄭銘謙、陳白立:國安會出席、安全查核範圍、機密文件管理、死亡連署偵辦
2025/4/2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法務部廉政署署長、國家安全會議、國防部、國家安全局、海洋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軍事審判專庭(股)之執行現況,並就共諜滲透、機敏資訊洩漏等國安事件及忠誠安全查核機制,提出檢討報告及防制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要求查明國安會未出席及未請假的情形,並詢問特殊安全查核能否涵蓋司機、助理等接觸機密的人員,以及機密文件處理規範。調查局表示查核須有法源,通常須當事人同意;法務部長表示死亡連署案件依告發偵辦,個案偵查由檢察官決定。
- 請議事人員查明國安會秘書長過去是否曾在非法律案、預算案會議到立法院備詢,尤其查明金溥聰任內情形。
- 要求加快討論特殊安全查核的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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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國安會何時通知不出席?委員會有沒有收到公文?/主任秘書:委員會沒有收到國安會公文。
- 國安案件是檢調主動偵辦,還是相關單位發現可疑後請求協助?近期案件由誰提出?/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都有,案件有檢調主動偵辦,也有相關單位發現可疑後請求協助。
- 接受安全查核的人知道自己正在被查核嗎?/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知道;部分查核項目須經本人同意簽名後才會進行。
- 首長懷疑司機洩密,可否請調查局查核?這會不會是制度破口?/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司機不在職務列表內,沒有法源依據可查;機要人員及司機是否納入可考慮。
- 接觸國安資訊的周邊人員及官舍清潔人員等是否該納入查核討論?/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可以討論,但涵蓋範圍是否太廣仍要思考。
- 立法院一般人員及委員助理接觸機密文件,是否應納入查核規範?/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立法院一般公務人員可透過特查辦法納入;委員助理則須由立法院組織法授權訂定子法。
- 委員能否請調查局查辦公室助理?/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委員可以提出查核請求,但調查局沒有法源依據,不能配合。
- 公務員經首長提報查核時,當事人是否知道並須同意?/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依特查辦法,當事人須簽署同意才會查核。
- 特殊查核財產須本人同意嗎?不同意會怎麼處理?/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是;不同意就告知用人機關,由用人機關決定是否任用。
- 沒有用人機關提報,調查局是否不會查?檢舉又如何處理?/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調查局是被動辦理,用人機關函查才會查;檢舉可能另進入司法調查。
- 法務部是否曾指示死亡連署、偽造連署案件只辦特定對象?/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絕對沒有;案件由民眾或中選會告發後偵辦,沒有政治考量。
- 偵辦方式是否由檢察官決定?法務部會否要求改變偵辦手法?/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是個案,由檢察官指揮偵辦,法務部不介入、干涉或指導。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王義川委員質詢,2025-04-2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41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412;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40 期(第 1 冊),第 99–18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