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 鄭銘謙、陳白立:共諜吸收、安全查核、洩密刑責
2025/4/2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法務部廉政署署長、國家安全會議、國防部、國家安全局、海洋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軍事審判專庭(股)之執行現況,並就共諜滲透、機敏資訊洩漏等國安事件及忠誠安全查核機制,提出檢討報告及防制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法務部國安案件報告未列色誘吸收共諜,並追問涉機密職務人員轉任後未辦特殊安全查核的責任;調查局長稱查核由用人機關通知,法務部長表示不介入個案。委員也詢問是否支持加重洩密給中國的刑責,法務部長稱須廣納意見,委員呼籲法務部支持修法提案。
- 要求檢討並增列法務部國安案件報告中的共諜吸收類型。
- 要求調查局函詢用人機關未辦理特殊安全查核的原因,並追究責任。
- 呼籲法務部支持加重洩密給中國刑責的修法提案。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偵辦何仁傑洩漏國家機密案,是否應一併偵辦相關人員?/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若有證據且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就會依法偵辦。
- 何仁傑轉任總統府秘書長室時,是否應再辦特殊查核?/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何仁傑曾做過一次特殊查核;調查局沒有收到再查核的通知,依規定調任特殊查核職務時應辦理。
- 何仁傑轉任後未依規定查核,責任應由誰負?/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法條由人事行政總處主管,查核須由用人機關主動提出。
- 何仁傑到外交部任職時,是否再辦特殊查核?/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是否須辦特殊查核,要看外交部職務是否屬於關鍵職務。
- 吳尚雨是否辦過特殊查核,未查核應由誰負責?/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人事單位要主動函請調查局辦理特殊查核。
- 調查局能否發函詢問用人機關,為何未送查核?/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調查局是被動接受用人機關來函查核,追究未查核責任不是調查局職責,應由用人機關負責。
- 是否贊成加重洩密給中國的刑責?/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這是立法政策問題,應廣納意見。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5-04-2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39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392;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40 期(第 1 冊),第 99–18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