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欣瑩 質詢 海洋委員會:海底電纜安全、跨部會權責、水下無人載具、無人機解約

2025/4/17,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海底電纜事件的跨部會權責、現場執法限制及無人水下載具,並建議研議海底電纜安全專法。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表示各部會分別主管相關法規與海域,海委會負責執法;國海院已有水下無人載具,空中無人機因廠商無法達成滯空兩小時而解約,正重新提案。

  • 請相關部會釐清海底電纜的主管機關與權責
  • 請考慮制定統合海事、電信、國安及基礎設施的海底電纜安全專法
  • 請說明無人機計畫解約後的經費處理及修正計畫內容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徐欣瑩委員質詢,2025-04-17,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33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333;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38 期(第 1 冊),第 297–346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徐欣瑩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