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玉珍 質詢 行政院:工會設立、廠場定義、工會參與率
2025/4/1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公聽會(事由:舉行「工會法修法及廠場工會設立權益制度」公聽會)
委員質疑行政院版《工會法》第六條之一仍以組織結構限制工會成立,可能侵害結社自由,並以華航修護廠工會案及工會參與率偏低說明影響。委員要求以實際工作場所界定廠場、放寬工會設立限制並建立多層次協助架構;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
- 修法明定廠場定義,以勞工實際工作場所為核心
- 放寬跨縣市或不同事業單位成立工會的限制
- 建立多層次工會協助架構,促進勞資對話與工會自治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麥玉珍委員質詢,2025-04-1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公聽會。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04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