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 質詢 鄭英耀、鄭世忠:運動部業務分工、國民體育法修法、青春動滋券使用
2025/4/9,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財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葛如鈞等20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蔡其昌等16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王美惠等24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張雅琳等18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 17 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鍾佳濱等21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8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李坤城等24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9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如第十至十七案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
委員關切運動部成立前後與教育部的業務分工、《國民體育法》修法及相關計畫是否受影響;官員表示已多次開會盤點,將在掛牌前完成分工。委員也要求改善青春動滋券操作並提升使用率,官員表示將改善網站、研議推廣方式,擴大適用年齡仍在討論。
- 要求運動部籌備與相關法規修正並行,並在運動部掛牌前明確完成教育部與運動部的業務分工。
- 要求確保運動部成立及法規修正期間,教師、學生、教練、選手與運動團體權益及相關計畫不受影響。
- 要求改善青春動滋券網站及使用介面,並提出提高使用率的精進措施。
- 建議評估擴大青春動滋券適用年齡,並對符合條件的使用者或寒暑假期間加碼。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委員詢問運動部成立、法規未完備前,相關計畫是否會受職掌不確定影響。/教育部 部長 鄭英耀:部長表示兩部會會緊密合作,並會提供周全支持系統與更多資源,支持中小學體育教學及人才培育。
- 委員詢問動滋網操作不便及業者使用問題,有無規畫改善措施。/體育署 署長 鄭世忠:署長說明兩階段認證是為防止盜領;網站或App呈現方面會回去改善。
- 委員詢問是否規畫將動滋券適用年齡向下延伸,以及有無相關計畫。/體育署 署長 鄭世忠:署長表示會再向院方討論。
- 委員建議對達成使用目標者或寒暑假加碼動滋券。
官員答應的事
- 體育署 署長 鄭世忠:確保教育部與運動部有明確分工(期限:掛牌之前)
- 體育署 署長 鄭世忠:接觸家長相關協會,請其協助宣導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林宜瑾委員質詢,2025-04-09,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財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996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9965;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35 期(第 1 冊),第 117–18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