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書彬 質詢:核電延役、運轉執照換發
2025/3/3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一)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邱鎮軍等22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蘇清泉等26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智強等21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翁曉玲等19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一)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葛如鈞等18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 委員許宇甄等22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進行逐條審查))
委員說明修法提案,主張參考國外核電廠延役作法,因應能源供應與淨零碳排需求。提議調整換照申請期限、每次換照以10年為限,並讓執照屆滿的核電廠經確認安全後申請運轉;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
- 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調整運轉執照換照申請期限,並將每次換照有效運轉期間訂為10年。
- 允許執照已屆滿的核電廠在主管機關確認設施安全無虞後申請運轉執照。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劉書彬委員質詢,2025-03-3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977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9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