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城 質詢 李遠:文化主體性、藝人赴中言行、長臂管轄

2025/3/27,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文化部部長李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文化部如何扶植國內影視文創、管理藝人在中國的相關言行,並要求與陸委會檢視是否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長表示將強化產業投資與補助,並研議蒐集言行及背景資料;對赴中國的藝文人士也會加強提醒。

  • 要求文化部與陸委會研議藝人在中國相關言行是否涉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並更積極蒐集、檢視相關情況。
  • 要求文化部關注中國長臂管轄對台灣言論與出版自由的影響,並提醒赴中國的藝文人士注意風險。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文化部對相關因應策略的作為是什麼?/文化部 部長 李遠:文化部透過國發基金投資影視,並推動文學、漫畫、音樂等文化產業。
  2. 委員所舉的藝人言論是否違反相關規定?/文化部 部長 李遠:要回到法律層面檢視,並與陸委會討論。
  3. 部長是否知道富察被中國判刑的事情?/文化部 部長 李遠:部長表示知道此事,當時也曾聲援。
  4. 臺灣人在臺灣出版、發言或支持大罷免,赴中國後是否可能被抓或被舉報?/文化部 部長 李遠:部長表示當然有可能。
  5. 文化部未來要怎麼做?/文化部 部長 李遠:文化部會提醒赴中國的藝人、藝術家相關問題,並盡量做到提醒。

官員答應的事

  • 文化部 部長 李遠:提醒赴中國的藝人、藝術家相關問題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李坤城委員質詢,2025-03-27,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975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9753;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32 期(第 1 冊),第 75–144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李坤城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