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亭妃 質詢 徐燕興:國土計畫、鄉村規劃、農地分區

2025/3/27,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農業部部長、內政部首長、財政部首長、行政院主計總處首長就「鄉村發展總體檢討及如何提升城鄉發展韌性之規劃方向」進行報告,並備質詢。【3月26日及27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國土計畫延後六年後,已送審計畫及被劃為農一、農二的土地如何調整,要求訂出並公布後續時程與SOP。國土署表示可透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檢討調整,部分縣市計畫仍在審議,南投縣尚未送交中央。

  • 要求訂定並公布國土計畫延後六年的後續作業時程與SOP,讓地方政府及民眾有所依循。
  • 要求將後續作法與相關訊息告知各地方政府。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延後6年後,各縣市能否透過鄉村規劃檢討調整已劃定的分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副署長 徐燕興: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可檢討、調整功能分區,並作為計畫附件。
  2. 何時能調整?審議後是否仍要等6年,審議標準又是什麼?/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副署長 徐燕興:審議中的案件要先審議完,南投送進來後也要審議;未公告實施前,可透過鄉村規劃檢討。
  3. 要把鄉村規劃機制的訊息提供給各地方政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副署長 徐燕興:會,現在已在做相關機制。

官員答應的事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副署長 徐燕興:向各地方政府提供相關訊息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陳亭妃委員質詢,2025-03-27,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964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9648;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32 期(第 1 冊),第 369–418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陳亭妃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