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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 質詢 阮清華:普發現金、歲計賸餘、預算審議、台電撥補

2025/3/24,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主計長淑姿、審計部陳審計長瑞敏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二、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6人、委員林德福等20人、委員賴士葆等20人分別擬具「預算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等3案。 【3月24日及26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以法律規定普發現金及以歲計賸餘發放的適當性,認為應由行政院提出特別條例、經立法院審議後再編列預算,也應優先照顧弱勢。主計長回應,稅收實徵數高於預算數時會先還債、減少舉債,剩餘款項再依施政優先順序運用。

  • 要求普發現金應循既有程序,由行政院評估後提出特別條例,經立法院審查,再據以編列預算送立法院審議。
  • 呼籲維持財政紀律,妥善審議總預算。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去年預算原定舉借的金額,後來是不是沒有舉借?/財政部 次長 阮清華:沒有舉借,還多還了一千五百多億。
  2. 若因實收數高於預算數就規定發現金,是否會變成政府必須舉借發現金?/財政部 次長 阮清華:的確會有這個問題。
  3. 普發現金是否無法達到調劑盈需、縮小財富差距的目的?
  4. 是否應由行政院先提特別條例,經立法院審查後再編列預算?/財政部 次長 阮清華:實徵數超過預算數時先還債、減少舉債;如有剩餘,再依施政優先順序通盤考量運用。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吳秉叡委員質詢,2025-03-24,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953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9539;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31 期(第 1 冊),第 339–41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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