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 質詢 顧立雄:軍事審判、軍法官培育、法院管轄
2025/3/19,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國防部部長顧立雄報告業務概況暨「四年期國防總檢討」,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其修正《軍事審判法》是否要在平時恢復軍事審判,也質疑軍人案件改由軍事法院審理的必要性、軍法官培育及法院管轄如何安排。國防部長表示,規劃是建立符合正當程序的新制度以因應戰時需求,軍法官採多元選才,並將協商管轄與救濟問題。
- 要求國防部說明軍人職務犯罪交由軍事審判的實務問題。
- 要求國防部說明今年是否恢復軍法官考試及軍法人才培育方式。
- 要求國防部與司法院、法務部協商軍事法院與普通法院的管轄及救濟問題,並審慎規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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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委員修法是否只針對戰時軍人同時違反軍刑法與普通刑法的情況?/國防部 部長 顧立雄:部長說修法是普通法與特別法競合時,依特別法優先適用軍事審判法。
- 委員詢問,軍人職務犯罪交由普通法院審理有何問題或窒礙?/國防部 部長 顧立雄:部長表示,平時不重建軍事審判制度,戰時就沒有審判能量。
- 委員詢問國防部今年是否恢復軍法官考試。/國防部 部長 顧立雄:部長表示,軍法官考試一事還要與考試院討論。
- 委員指出部長傾向從外界尋求管道甄選軍法官,並提及司法官多元遴選。/國防部 部長 顧立雄:部長表示,軍法官培養與多元選才配套是目前思考重點。
- 委員詢問每年有多少軍人案件。/國防部 部長 顧立雄:部長表示目前無法確定軍人案件數,需先確認案件類型。
- 委員詢問國防部是否不相信普通法院與法官有能力審理軍人案件。/國防部 部長 顧立雄:部長表示,仍重視平戰轉換,平時須重建軍事審判制度以備戰時使用。
- 委員詢問正犯與中間人分由軍事法院及普通法院審理,是否會造成訴訟矛盾。/國防部 部長 顧立雄:部長表示,軍事審判涉及事實審與上訴審救濟,會與司法院及法務部協商。
- 委員質疑軍事審判是否會擴及非現役軍人,並要求審慎規劃制度。/國防部 部長 顧立雄:部長表示不會違背憲法,並稱要讓新的軍事審判制度獲得人民信任。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翁曉玲委員質詢,2025-03-19,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936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9364;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28 期(第 1 冊),第 263–31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