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培瑜 質詢 邱泰源:安置兒少心理支持、離院兒少服務年齡

2025/3/1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就「有關全國急重症醫療量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如遇加開院會本次會議取消,不再另行通知】)

委員指出安置機構兒少心理創傷需求增加,要求衛福部邀集安置機構工作者及心理、精神醫學專家參與兒少法修法討論,並在三週內提供會議規劃。委員也提出研議延長離開安置機構兒少支持服務年齡,部長表示會檢討並研議。

  • 要求衛福部在三週內提供兒少法修法相關會議規劃,並邀請安置機構工作者及心理學、精神醫學專家討論安置兒少的心理健康支持。
  • 要求研議將離開安置機構兒少的支持服務延長至21歲以上,例如23歲或25歲。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安置兒少是否比一般家庭兒童更需要心理健康服務?
  2. 請在3週內提供兒少法修法會議及專家團體諮詢會的規劃。/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好,沒問題。
  3. 衛福部回覆不需要專家會議,這要怎麼辦?/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我回去了解,認為委員說得有道理,會重新檢討。
  4. 請邀請安置機構人員及心理學、精神醫學專家聽取意見。/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好,這部分非常重視。
  5. 是否有機會將離開安置機構後的支持服務年限延長至23歲或25歲?/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如果專家認為必要,會仔細研議。

官員答應的事

  • 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提供相關會議規劃(期限:3週內)
  • 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邀請安置機構相關人員及心理學、精神醫學專家參與討論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陳培瑜委員質詢,2025-03-1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917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9178;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27 期(第 1 冊),第 227–314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陳培瑜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