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 質詢 吳欣修:公寓大廈充電樁、車位設置標準、消防安全

2025/3/13,(變更議程)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內政部部長劉世芳、經濟部、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寓大廈裝設電動車輛充電裝置之相關法令、國家標準、建築設計、管理維護、火災預防措施及相關保險類別與要保人之認定」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若因當日加開院會而停開,不再另行通知】)

委員詢問公寓大廈充電樁修法進度,並要求區分平面與機械式車位的設置規範,考量優先開放平面車位及出入口等條件。國土署表示未來三個月將集中討論消防與防火區劃標準,機械車位安全疑慮較高,相關規定仍待研議。

  • 研議平面與機械式車位不同的充電樁設置標準,並優先考量平面車位是否可較寬鬆開放。
  • 將靠近出入口等設置條件納入研議,並與消防單位研究。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是否繼續推動修法,並依新舊建築及平面、機械車位區分標準?/國土管理署 署長 吳欣修:接下來3個月密集討論消防安全、防火區劃,以及平面與機械車位的設置標準,確認後納入相關法規。
  2. 平面與機械車位標準是否不同,機械車位是否可不強制開放設置充電樁?/國土管理署 署長 吳欣修:機械車位若無法確保消防安全,是否一定要設為充電車位可以討論;沒有安全就不敢開放。
  3. 是否傾向開放平面車位,並對機械車位較嚴格把關?/國土管理署 署長 吳欣修:這些可能性都會一併考慮,沒有安全就不敢開放。
  4. 請考慮將靠近出入口、較易救災的位置列為優先。/國土管理署 署長 吳欣修:優先考量就近水源、獨立位置及周邊避免可燃物。
  5. 請再研擬靠近出入口的提議,並找消防單位一起研究。/國土管理署 署長 吳欣修:可以一起再做討論,會再努力。

官員答應的事

  • 國土管理署 署長 吳欣修:向院提出修正版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王鴻薇委員質詢,2025-03-13,(變更議程)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916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9169;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27 期(第 1 冊),第 1–82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王鴻薇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