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培瑜 質詢 葉丙成:青年基本法、青年發展基金、財政紀律
2025/3/1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林楚茵等21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吳思瑤等4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王美惠等 17 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郭昱晴等 18 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葛如鈞等 19 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李坤城等 19 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林德福等20人擬具「青年發展基本法草案」案。 十八、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第十八案如未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僅進行詢答) (本次會議若因當日加開院會而停開,不再另行通知))
委員詢問教育部是否為青年基本法主管機關,並指出寬列預算與設置青年發展基金不同,質疑草案要求設基金是否符合財政紀律法。教育部次長表示將依法行政,並在草案研擬時納入相關原則;委員要求後續逐條討論時守住這項原則。
- 要求教育部在後續逐條討論時堅守財政紀律法原則,不支持欠缺法源或財源的基金設置。
- 呼籲提出設置青年發展基金版本的委員重新思考相關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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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未來青年基本法的主管機關是否仍是教育部?/教育部 次長 葉丙成:是,教育部主管。
- 寬列預算和設置專門基金是否一樣?/教育部 次長 葉丙成:不一樣;設置基金須依財政紀律法有財源。
- 教育部是否已就設置青年發展基金相關提案進行研究、討論並提出回應?
- 若提案仍要求教育部設置青年發展基金,教育部要怎麼辦?/教育部 次長 葉丙成:教育部依法行政;若財政紀律法沒有法源,就無法設置。
- 教育部能否承諾在後續逐條討論時守住不違反財政紀律法的原則?/教育部 次長 葉丙成:不能違反財政紀律法,草案擬定時會納入參考。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陳培瑜委員質詢,2025-03-1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916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9161;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26 期(第 1 冊),第 253–31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