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秀寳 質詢:學生個資、研究倫理、青年基本法
2025/3/1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林楚茵等21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吳思瑤等4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王美惠等 17 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郭昱晴等 18 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葛如鈞等 19 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李坤城等 19 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林德福等20人擬具「青年發展基本法草案」案。 十八、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第十八案如未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僅進行詢答) (本次會議若因當日加開院會而停開,不再另行通知))
委員要求教育部督導各縣市處理制服地圖刊登學生照片及個資事件,提供救濟並防止照片散播,也要求調查相關論文的研究倫理問題。另詢問青年基本法進度、專責單位與年齡範圍;教育部表示草案預計一個月內徵詢意見,初步界定青年為18至35歲。
- 要求教育部通知各縣市主管機關儘速了解制服地圖事件、追蹤處理,並提供受影響學生救濟管道。
- 要求教育部與數位發展部研議防止學生照片繼續在網路散播。
- 要求教育部請國北教大調查論文研究是否違反研究倫理,並協助大學完善論文審查機制。
- 要求行政院加快青年基本法草案作業,盼於本會期完成立法。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秀寳委員質詢,2025-03-1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908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9086;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26 期(第 1 冊),第 253–31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