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如鈞 質詢:AI投資抵減、AI人才培育、租稅優惠
2025/1/15,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經濟、財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葛如鈞等16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9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3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8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9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案及第十一案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 【1月15日及16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主張擴大AI及其他科技投資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減,取消支出上限,並將相關人才培育與訓練支出納入抵減。委員認為行政院版本提高的上限仍不足以因應AI訓練成本,請部會代表及其他委員支持其提案。
- 支持委員提出的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擴大AI及相關科技投資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減,並取消支出金額上限。
- 將巨量資料、人工智慧、物聯網、機器人、區塊鏈等領域的人才培育及訓練支出納入租稅抵減。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葛如鈞委員質詢,2025-01-15,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經濟、財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885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8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