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豪 質詢:觀光條例修法、旅行業裁罰、會館土地變更

2025/1/3,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傅崐萁等20人、委員陳雪生等29人分別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二條及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四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美惠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五條之一及第五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游顥等38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1案。二、1月3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三、1月7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要求觀光署明確列出《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三條所稱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的適用樣態,再討論罰款及修法。另指出第七十條之二涵蓋多類會館與機構,希望給正在辦理土地變更者更多時間。

  • 要求觀光署明確列出「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的適用樣態。
  • 希望給正在辦理土地變更的相關會館及機構更多時間。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黃健豪委員質詢,2025-01-03,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867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8679;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10 期(第 1 冊),第 1–24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黃健豪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