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義川 質詢:救國團、合法化期限、青年活動中心

2025/1/3,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傅崐萁等20人、委員陳雪生等29人分別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二條及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四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美惠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五條之一及第五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游顥等38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1案。二、1月3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三、1月7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反對將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的合法化期限再延長五年,認為部分業者已改善並取得合法資格,不應讓未改善者繼續展延。委員也指出,未改善設施若發生事故,政府可能遭到追究。

  • 反對將相關合法化期限再延長五年。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王義川委員質詢,2025-01-03,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867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8678;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10 期(第 1 冊),第 1–24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王義川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