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 質詢 運動部:運動部成立、運動員勞權、運動產業
2024/12/31,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8人、委員楊瓊瓔等21人分別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及委員吳宗憲等19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等27案。 二、12月27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 三、12月31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支持成立運動部,指出職業運動員職涯短,爭取權益成本高,應健全工會並保障運動產業勞動條件。委員提出將相關事項納入運動部職掌,最後以附帶決議處理;官員未見明確回應。
- 將保障運動產業勞動條件、促進勞資和諧納入運動部掌理事項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宜瑾委員質詢,2024-12-31,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858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8582;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7 期(第 2 冊),第 1–3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