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易餘 質詢:農地劃設、國土計畫、財政分配
2024/12/31,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8人、委員楊瓊瓔等21人分別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及委員吳宗憲等19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等27案。 二、12月27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 三、12月31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指出各縣市承擔農地、國土保育及水源保護責任不同,主張財政分配納入相關土地比例,但修法時未獲討論。委員也要求釐清農一、農二的劃設基準與使用限制,並與民眾充分溝通後再讓國土計畫法上路。
- 要求內政部與農業部釐清農一、農二的劃設基準及使用限制,並與民眾充分溝通後再推動國土計畫法上路。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蔡易餘委員質詢,2024-12-31,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857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8572;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7 期(第 1 冊),第 312–43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