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宇 質詢:財劃法修法、修法程序、中央財政
2024/12/20,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等22案。(12月20日及24日下午)二、同意權之行使事項:總統咨,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張文貞為院長、姚立明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12月24日上午)三、12月20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四、12月24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質疑修法在財政委員會僅用短時間便送出委員會,未充分討論,並關切修法對中央政府預算及國防、社福、教育支出的影響。委員主張修法應以合法、合憲為基礎,審慎溝通並凝聚共識;逐字稿未呈現官員回應。
- 要求修法以合法、合憲為基礎,並以謹慎態度溝通、凝聚共識。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俊宇委員質詢,2024-12-20,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833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8338;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5 期(第 1 冊),第 62–8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