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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廷 質詢:財劃法、縣市均衡發展、委員會審議

2024/12/20,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等22案。(12月20日及24日下午)二、同意權之行使事項:總統咨,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張文貞為院長、姚立明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12月24日上午)三、12月20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四、12月24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質疑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的審議過程,並指出以營利事業等指標分配資源可能不利偏鄉及弱勢縣市。委員主張促進縣市均衡發展,要求法案回到委員會逐條審議、充分討論。

  • 要求法案回到委員會中心主義,逐條審議並充分討論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冠廷委員質詢,2024-12-20,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832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8329;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5 期(第 1 冊),第 62–84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陳冠廷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