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欣純 質詢:選罷法審議、委員發言權、朝野協商

2024/12/20,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等22案。(12月20日及24日下午)二、同意權之行使事項:總統咨,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張文貞為院長、姚立明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12月24日上午)三、12月20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四、12月24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質疑選罷法三讀後未讓登記委員依序發言,並指審議缺乏實質討論、朝野協商與充分發言。委員要求院長保障委員發言權,並讓法案充分討論;逐字稿未見官員具體回應。

  • 要求院長保障委員發言權,讓登記委員依序發表三讀後感言。
  • 要求法案審議有實質討論、朝野協商及充分發言機會。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何欣純委員質詢,2024-12-20,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828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8289;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5 期(第 1 冊),第 1–1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何欣純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