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 質詢:告誡戶救濟、外籍人士開戶、銀行工會、金融合併勞權
2024/12/19,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收支部分。(僅詢答) 二、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僅詢答) 三、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僅詢答) (一)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二)信託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預算提案截止時間:12月19日(四)中午12時】 【12月18日及19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要求研議告誡戶取得不起訴處分後的解除及救濟機制,也要求銀行回溯清查外國人開戶情形並於一個月內回報。委員另促請金管會協助銀行員工成立工會、保障合併時勞權;官員表示會協調法務部並請銀行清查。
- 要求金管會與法務部、警政署研議告誡戶的救濟及解除機制,並優先處理已有不起訴處分的個案。
- 要求銀行回溯清查外國人擔任負責人或開戶的情形,並於一個月內回報清查結果。
- 要求金管會協助銀行員工成立工會,並介入推動金融機構合併時的勞工權益保障。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黃珊珊委員質詢,2024-12-19,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825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8252;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9 期(第 1 冊),第 209–28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