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城 質詢:雙重國籍、公職參選資格、中配公職
2024/12/5,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二、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計六案:(一)審查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陳冠廷等25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許宇甄等3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詢問南投縣一名中配議員因未能證明放棄中國國籍而遭解除職務的依據,並關切雙重國籍者參選公職的資格。委員主張修法禁止雙重國籍者登記參選;內政部長表示議員職務依國籍法處理,立法委員的解職與薪資問題須由立法院決定。
- 主張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避免雙重國籍者當選後才有一年時間放棄國籍的空窗期。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李坤城委員質詢,2024-12-05,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797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7975;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2 期(第 1 冊),第 1–12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