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瓊瓔 質詢:退休金調整、年金檢討、高齡物價、醫療支出
2024/12/5,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張智倫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張嘉郡等23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邱鎮軍等25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國民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陳超明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黃健豪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委員王鴻薇等25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委員陳玉珍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 (一)委員李彥秀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翁曉玲等22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詢問年金制度是否每五年檢討,以及退休金調整是否應參考高齡家庭物價、降低調整門檻並納入醫療支出。官員表示制度每五年檢討,醫療支出應由其他國家政策處理;委員要求重新檢視退休公務人員基本生活需求指標。
- 要求檢討退休公務人員基本生活所需指標,並討論納入高齡家庭物價及醫療支出等因素。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楊瓊瓔委員質詢,2024-12-05,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789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7899;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3 期(第 1 冊),第 1–17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