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 質詢:調查權修法、調查委員會、議事人力、立法院預算
2024/12/4,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 【僅進行詢答;預算提案於12月10日中午12時截止收件】)
委員指出憲法法庭判決後,調查權相關法條有違憲或適用矛盾之處,要求法制局研析修法,並關切多個調查委員會增加的人力、專業及預算負擔。官員表示將在一個月內提供研究資料,並稱議事人員會配合委員會運作。
- 要求法制局一個月內提供憲法法庭判決後調查權相關條文的研究分析及修法建議。
- 要求立法院及早評估調查委員會增加所需的人力、專業支援與預算。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吳思瑤委員質詢,2024-12-04,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778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7789;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11 期(第 1 冊),第 249–30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