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 質詢:公務員職場霸凌、考績法修正、警消年金
2024/11/27,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考選部主管「考選業務基金」收支部分。 三、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銓敘部主管「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支部分。 四、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銓敘部主管「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收支部分。 五、審查及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考試院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4案。 【第一案至第四案僅進行詢答;預算提案於12月3日中午12時截止收件】 【11月25日及27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公務人員遭職場霸凌時的保障與國賠依據,要求研議明確懲處規定及修法;官員表示將納入相關法規修法,並研議修正考績法。委員也詢問警察、消防及危勞職務人員是否另訂退休所得替代率,官員表示須兼顧公平,並指出現有定期檢討及物價調整機制。
- 要求研議在相關法規中明定公務人員涉及霸凌等行為的懲處依據,並考量修法。
- 要求考量警察、消防及危勞職務人員的年金改革影響,研議其退休所得替代率。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思銘委員質詢,2024-11-27,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750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7502;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07 期(第 2 冊),第 359–47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