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 質詢 司法院:交通事故訴訟、簡易程序、法官人力、上訴第三審
2024/11/25,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三、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二案僅進行詢答;預算提案於12月2日中午12時截止收件;第三、四案僅宣讀條文】 【11月25日及27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交通事故民事案件改由簡易庭審理並以一次期日辯論終結為原則,可能使證據調查不足,且詢問複雜案件改用通常程序的門檻。委員要求司法院提供案件、人力及經費資料,並向各法院說明相關上訴規定;副秘書長表示會統計案件並檢視人力配置。
- 要求司法院提供交通案件修法後開庭超過一次及未能一次結案的案件資料。
- 要求司法院提供簡易庭增加的人力與經費配置資料,並按各法院整理。
- 要求司法院統計交通案件一審結案數、當事人聲請改用通常程序數及獲准數。
- 要求司法院發函全國各地方法院,說明簡易程序判決因證據認定錯誤,是否得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由上訴第三審。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淑芬委員質詢,2024-11-25,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743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7432;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07 期(第 2 冊),第 171–358 頁。